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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空談 氣候變遷治理該轉彎

2014/12/15 12:01:06
作者:譚偉恩(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助理教授)、蔡育岱(中正大學戰略暨國際事務研究所副教授)

近幾年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架構下召開的締約國會議(COP)均存在著一個問題,即談判的焦點和內容都與會員國的國家利益難以調和,這導致全球氣候變遷治理的努力流於空轉,相關文件中的政策淪為口號,得不到多數國家的踐行。

減碳只剩嘴上功夫?

事實上,以「會員普及」和「多邊主義」架構出來的全球氣候變遷治理並不是一個有效抑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機制,不但無法抑制全球均溫的升高,而且大氣中二氧化碳的濃度漸漸突破了400 ppm(百萬分之400或0.04%)。 更糟的是,幾個主要碳排大國,像是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已漸漸在具體行動上背離此種全球模式。例如:坎培拉(Canberra)中止了碳稅政策,全國電力產業的碳排量已明顯增加。多倫多(Toronto)直接表示放棄先前減排溫室氣體的承諾,不再依循「京都機制」。 而東京(Tokyo)在福島核災的壓力之下,增加了傳統能源的消費(例如:燃煤)以滿足全國的電力需求。

顯然地,以廣納各國為基調的全球氣候治理模式是宣誓性大於可操作性;在此模式下的COP和由此產出的治理共識只能極為有限地處理暖化問題。相較之下,如果採取一種「量小質精」的裂解式途徑(the approach of fragmentation),聚焦在如何讓碳排大國有意願力行減碳,並且以這些國家的自身利益作為抑制全球暖化制度設計之基礎,調適(adaptation)與緩解(mitigation)氣候變遷的衝擊才會真的有希望。

減碳之鑰 在於民間經濟

國際社會對於氣候變遷的治理普遍存在著一種迷思,認為只要有政治意願(political will)和以科學為基礎的減碳目標就足以解決或控制暖化。不幸的是,抑制碳排得從每個國家的國內政治開始,該走的路線是「由下至上」(bottom-up)。詳言之,削減碳排是一項民間私經濟活動多過官方政府行為的議題,減碳成效好壞的關鍵是各國內部產業結構的問題,如果個別國家無法確切知道自己能夠做什麼及如何在減碳過程中確保產業利益與競爭優勢,再科學或再嚴格的氣候變遷規範亦無法讓主權國家忠實地履行減排義務。

相較於目前聯合國系統下的全球模式,裂解式途徑一方面限縮參與合作機制的國家(僅針對像中美這樣的碳排大國),一方面聚焦在這些國家的特定能源使用政策,是一個可以交出成效更為具體的氣候變遷治理建制。以今年11月12日中美共同發表的《氣候變遷聯合聲明》(Joint Announcement on Climate Change)為例,不但有助於全球各國於2015年達成接續《京都議定書》的新減碳規範,還化解了「京都機制」中UNFCCC附件一國家與非附件一國家壁壘分明的區隔。因此,儘管只有中美兩個排放大國在這分文件中表達了自己的立場,但這樣的政治表態會間接對其它碳排大國(例如:印度、巴西、俄羅斯等)構成壓力。

更務實的減碳措施

2009年COP15上全球100多國在哥本哈根的談判失敗告訴我們,治理氣候變遷應該聚焦在各國如何有效抑制自己的碳排量,而非嘗試去談判出一個全球性的碳排上限和減量時間表。與其讓政府投入心力與資源去配合全球總量排放的管制措施,不如用同樣的成本去設計一套彈性且務實的減碳政策。帶有裂解式合作思維的中美聯合聲明揭櫫了這樣的可能性,告訴我們現行全球氣候變遷治理建制的存在並不等於參與其中的國家會忠實遵約;相反地,抗暖行動與減碳義務可以在有限或特定國家的合作中,或是沒有國際組織主導的情況下得到實踐。

資料來源: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資訊中心
參考網站:http://e-info.org.tw/node/103973
如有溫室氣體盤查/碳足跡/水足跡之需求,請與本公司林小姐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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